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勞基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廢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施行細則
第 44 條
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二條第六項所稱當期公告土地現值,指
經濟部核定編定工業區函發文日當時之公告土地現值。但屬海埔地開發者
,指辦理土地第一次登記完竣日當時之公告土地現值。
本條例第五十三條第四項所稱當期公告土地現值,指經濟部認定屬低污染
事業函發文日當時之公告土地現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