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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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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EN
第 38 條
經營者各種電信業務間資產移轉之記載,準用第五條規定。
第一類電信事業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準則
(民國 97 年 11 月 20 日 )
EN
第 5 條
經營者與其關係人間資產之移轉,除經主管機關另行核准者外,應依該資產之公平市價計價;無法確認公平市價者,應依該資產於移轉時之帳面價值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