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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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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336 條
屋外匯流排等暴露帶電組件間,及暴露帶電組件與大地間之最小間隔,應符合第二九五條之附表二九五規定。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民國 106 年 10 月 24 日 )
第 295 條
地下供電電纜終端之暴露帶電組件間,及暴露帶電組件與大地間,應維持附表二九五規定之間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