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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EN
外國金融機構參加對民間機構提供聯合貸款,其組織為公司型態者,就其與融資有關之權利義務及權利能力,與中華民國公司相同。

民法總則施行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13 日 ) EN
經認許之外國法人,於法令限制內,與同種類之我國法人有同一之權利能力。
前項外國法人,其服從我國法律之義務,與我國法人同。
公司法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 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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