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法條

法規名稱: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EN
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及金額,由勞保局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主動公開之,並至少每三年檢討一次。
勞工退休金條例 (民國 108 年 05 月 15 日 ) EN
退休金之領取及計算方式如下:
一、月退休金:勞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依據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所得之金額,作為定期發給之退休金。
二、一次退休金:一次領取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
前項提繳之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以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有不足者,由國庫補足之。
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及金額之計算,由勞保局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