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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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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
EN
第 3 條
本法第四條第四款所稱勞動法令,指勞工保險、勞工福利、就業服務及其他相關法令。
勞動檢查法
(民國 109 年 06 月 10 日 )
EN
第 4 條
勞動檢查事項範圍如下:
一、依本法規定應執行檢查之事項。
二、勞動基準法令規定之事項。
三、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之事項。
四、其他依勞動法令應辦理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