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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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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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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
EN
第 3 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所稱防疫資源系統,指中央主管機關就防疫人力、物資及設施等建立之有關資料庫,其類別區分如下:
一、防疫人力資料庫。
二、防疫物資資料庫。
三、防疫設施資料庫。
傳染病防治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
EN
第 26 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傳染病通報流程、流行疫情調查方式,並建立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預警及防疫資源系統;其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