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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外國人投資條例 EN
本條例所稱外國人包括外國法人。
外國法人依其所據以成立之法律,定其國籍。
外國人依照本條例之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投資者,稱投資人。
礦業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 ) EN
本法主管機關為經濟部;為執行本法所定事項,經濟部得指定專責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