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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國課程部班設立辦法 EN
私立學校辦理外國課程部或班,包括學校內所設外國課程部或班,及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設立之外國課程分部。
私立學校法 (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 ) EN
私立學校得設分校或分部。
前項分校、分部之設立標準、程序及管理辦法,由教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