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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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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 279 條
第二百七十五條之規定,於涉及是否科處得易科罰金、易服勞役之徒刑、併科罰金之情形準用之。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民國 112 年 09 月 21 日 )
第 275 條
是否給予緩刑為本案重要爭點或被告、辯護人請求給予被告緩刑時,審判長宜注意使國民法官充分理解緩刑之意義、要件與效果,再表決決定是否給予被告緩刑、主刑或執行刑之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