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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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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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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行政訴訟法
EN
第 237-9 條
交通裁決事件,除本章別有規定外,準用簡易訴訟程序之規定。
行政訴訟法
(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
EN
第 235 條
(刪除)
第 235-1 條
(刪除)
第 236-1 條
(刪除)
第 236-2 條
(刪除)
第 237-8 條
行政法院為訴訟費用之裁判時,應確定其費用額。
前項情形,行政法院得命當事人提出費用計算書及釋明費用額之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