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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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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EN
第 237 條
駁回聲明或就有爭執之聲明所為裁定,應附理由。
1.
裁判字號:
30 年渝抗字第 77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30 年 03 月 10 日
要旨:
法院作成附理由之裁定書,並無主文、理由必須分欄記載之限制,原法院 將裁判主旨併入理由之中,亦無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