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勞基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科學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科學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
EN
第 23 條
管理局依前條辦理查估市價,得委託二家以上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依不動產估價相關法令為之。
科學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
(民國 108 年 02 月 26 日 )
EN
第 22 條
依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五項應予公開強制拍賣之私有廠房及有關建築物,其合理價格及其他事項,由審查小組審定。
管理局依前項規定送交審查小組審定前,應辦理查估市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