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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EN
為落實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主管機關應訂定有關修復促進者之培訓、認證、督導、遴聘、倫理守則、應迴避事由及其他相關事項。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民國 112 年 02 月 08 日 ) EN
修復促進者應具性別平權意識,尊重多元文化觀念,秉持專業、中立之原則,協助雙方當事人進行修復,並避免造成二度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