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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害救濟申請及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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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藥害救濟申請及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
EN
第 2 條
藥害救濟之請求權人,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
藥害救濟法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
EN
第 12 條
藥害救濟之請求權人如下:
一、死亡給付:受害人之法定繼承人。
二、障礙給付或嚴重疾病給付:受害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前項請求權人申請救濟之程序、應檢附之資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