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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專利師考試全部科目免試及格人員專業訓練辦法
符合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取得專利師考試全部科目免試
及格證書者,得申請參加專利師考試全部科目免試及格人員專業訓練(以
下簡稱本訓練)。
專利師法 (民國 107 年 11 月 21 日 ) 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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