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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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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 16 條
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條所稱其他合作社,指保險或信用合作社。
保險法
(民國 111 年 11 月 30 日 )
EN
第 159 條
保險合作社之理事,不得兼任其他合作社之理事、監事或無限責任社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