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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EN
本法第七十五條所稱主要事項如下:
一、所有人及管理人。
二、設置地點。
三、供水範圍。
四、出水量及水質。
五、水權取得。
六、必要設備。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自來水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 EN
自用自來水設備登記之主要事項如有變更時,其所有人應於變更一個月內,向所在地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