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法條

法規名稱: 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EN
補償費之核發,依前條核定結果為之,並應於核定後三個月內完成撥付手續。
設立機關應將審定結果報請機關首長核定後,以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副知中央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