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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信託業法 EN
信託業或其分支機構之增設,準用銀行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
銀行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 EN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國內經濟、金融情形,於一定區域內限制銀行或其分支機構之增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