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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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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 13 條
本法第八十四條所稱職業賭博場所,係指具有營利性之賭博場所而言。
社會秩序維護法
(民國 110 年 05 月 26 日 )
EN
第 84 條
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者,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