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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標示及標章管理辦法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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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標示及標章管理辦法
EN
第 11 條
本辦法施行前符合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者,得依該項規定繼續使用舊標章。
驗證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
(民國 110 年 06 月 25 日 )
第 3 條
驗證農產品標章之使用期間與驗證合格之有效期間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