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勞基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
第 10 條
本法第十八條所稱戰費,指動員實施階段,供軍事動員及行政動員所需之戰時預算。
本法第十八條所稱預算轉換,指各級政府將平時預算轉換為戰時預算,並停減非急需支出,移由行政院統一調度,支援軍事作戰。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 )
EN
第 18 條
為穩定動員實施階段財政金融秩序,調度所需資金,財力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應策訂動員實施階段戰費籌措、預算轉換及金融外匯管制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