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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應用測量實施規則
本法第十七條第八款所定應用測量之適用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國土測繪法 (民國 96 年 03 月 21 日 ) EN
應用測量應依基本控制測量及加密控制測量成果辦理,其種類如下:
一、地籍測量。
二、地形測量。
三、工程測量。
四、都市計畫測量。
五、河海測量。
六、礦區測量。
七、林地測量。
八、其他相關之應用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