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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管理辦法 EN
本辦法依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 EN
行政院應指定專責機關或單位,掌理各機關員額管理之規劃、調整、監督及員額評鑑等事項;其員額管理、第二條第四項準用機關準用本法之範圍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員額管理之規劃、調整、監督及員額評鑑等事項,由司法院參照前項規定辦理,並函知行政院指定之專責機關或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