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法條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顧問遴聘辦法
本辦法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組織條例第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民國 112 年 04 月 28 日 )
本會得視業務需要,遴聘專家學者若干人為顧問,聘期一年;其遴聘辦法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