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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
本條例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任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制定之。

公務人員任用法 (民國 112 年 02 月 15 日 )
經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及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另以法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