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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EN
本細則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九十五條之四規定訂定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民國 111 年 06 月 08 日 ) EN
本條例施行細則,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