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勞基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森林保護辦法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森林保護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森林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森林法
(民國 110 年 05 月 05 日 )
EN
第 38-1 條
森林之保護管理、災害防救、保林設施、防火宣導及獎勵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國有林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者,有關造林、護林等業務之執行,應優先輔導當地之原住民族社區發展協會、法人團體或個人辦理,其輔導經營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