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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本細則依農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七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農業發展條例 (民國 105 年 11 月 30 日 ) EN
主管機關為促進農地流通及有效利用,得輔導農民團體辦理農業用地買賣、租賃、委託經營之仲介業務,並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