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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實施辦法 EN
本辦法依傳染病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傳染病防治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 EN
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傳染病通報流程、流行疫情調查方式,並建立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預警及防疫資源系統;其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