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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本標準依健康食品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健康食品管理法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 EN
健康食品之製造,應符合良好作業規範。
輸入之健康食品,應符合原產國之良好作業規範。
第一項規範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