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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施行細則
本細則依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以下稱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 (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 EN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