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法條

法規名稱: 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
本辦法依停車場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停車場法 (民國 111 年 11 月 30 日 ) EN
公共停車場應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
前項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設置比例、充電設施設置標準、推動輔導、補助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