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勞基法
、
憲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電力調度轉供費用優惠辦法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電力調度轉供費用優惠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電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電業法
(民國 113 年 08 月 07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第 10 條
再生能源發電業或售電業所生產或購售之電能需用電力網輸送者,得請求輸配電業調度,並按其調度總量繳交電力調度費。
輸配電業應依其轉供電能數額及費率,向使用該電業設備之再生能源發電業或售電業收取費用。
前二項費用,得依電力排碳係數訂定,並經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通過。
前項費用,得依電力排碳係數予以優惠,其優惠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