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法條

法規名稱: 排水管理辦法
本辦法依水利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八條之四規定訂定之。
水利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 EN
排水集水區域之劃定與核定公告、排水設施管理之維護管理、防洪搶險、安全檢查、設施範圍之使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排水管理辦法管理之。但農田、市區及事業排水,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其法令管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