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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商品檢驗登記及報驗發證辦法 EN
本辦法依商品檢驗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規定訂定之。
商品檢驗法 (民國 96 年 07 月 11 日 ) EN
逐批檢驗之報驗程序、證書之核(換)發、內銷檢驗之登記及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