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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用爆炸物製造使用與器材之新技術及新產品管理辦法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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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事業用爆炸物製造使用與器材之新技術及新產品管理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
(民國 108 年 12 月 11 日 )
EN
第 42 條
有關爆炸物製造、使用與器材等之新技術及新產品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