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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採驗尿液實施辦法 EN
本辦法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七項規定訂定之。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民國 112 年 02 月 15 日 ) EN
前條專業人士辦理協助詢(訊)問事務,依其性質,準用刑事訴訟法第十二章第二節、第三節規定。
前條專業人士之資格、條件、酬勞支給、提出說明或建議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