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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文化部表揚出資獎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辦法 EN
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以下簡稱獎助條例)第五條事項,特訂定本辦法。
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民國 110 年 05 月 19 日 ) EN
政府得就推動文化藝術事務具有重要貢獻或績效卓著者,頒予榮銜或獎勵;並得就出資獎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或事業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促進文化發展,具卓越貢獻者,給予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