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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
本準則依中央銀行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一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中央銀行法 (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 ) EN
除本法及其他法律就總裁、副總裁之任免、俸給、退職及撫卹有特別規定者外,本行人員之任(派)免、薪給、獎金、福利、考核、獎懲、退休、撫卹、資遣及其他人事管理事項之準則,由本行擬訂,經理事會決議後,報請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