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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稅課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
本辦法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民國 104 年 06 月 24 日 ) EN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為國稅,由財政部主管稽徵機關稽徵之。
前項稅課收入,循預算程序用於社會福利支出;其分配及運用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及社會福利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