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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稅籍登記規則 EN
本規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營業人之稅籍登記,依本規則辦理。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民國 113 年 08 月 07 日 )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稅籍登記事項、申請稅籍登記、變更或註銷登記之程序、應檢附之書件與撤銷或廢止登記之事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財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