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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民間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授信保證處理辦法 EN
本辦法依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 (民國 102 年 05 月 22 日 ) EN
主管機關應擬訂本基金會有關技術合作、貸款、投資、保證及捐款、贈與等之處理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