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法條

法規名稱: 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本準則依海洋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海洋污染防治法 (民國 112 年 05 月 31 日 ) EN
依本法處罰鍰者,其額度應依污染特性及違規情節裁處。
前項裁罰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