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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機關(構)服制規則
本規則依海岸巡防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海岸巡防法 (民國 108 年 06 月 21 日 ) EN
海巡機關人員執行職務時,應穿著制服或出示證明文件。
前項制服、證明文件之制式,由海洋委員會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