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勞基法
、
憲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初試錄取人員身家調查辦法
法條
友善列印
法條
法規名稱:
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初試錄取人員身家調查辦法
第 1 條
本辦法依警察教育條例第五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警察教育條例
(民國 91 年 06 月 05 日 )
EN
第 5-1 條
警察專科學校各班及警察大學各系、所初試錄取人員,應經身家調查合格,始得入學;其項目、標準及實施程序之調查辦法,由內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