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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費用法
民事訴訟費用之徵收及計算,依本法之規定。
1.
裁判字號:
裁判日期:
民國 32 年 01 月 01 日
要旨:
當事人支出之旅費,並不在現行民事訴訟費用法所定費用之內,自無從認 為訴訟費用,如依民法之規定,可認為因他造之侵權行為所受之損害者, 得向他造請求賠償,此項賠償請求權,不因民事訴訟法定有訴訟費用之負 擔,及民事訴訟費用法定有訴訟費用之範圍而被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