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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憲法法庭服制規則
本規則依憲法訴訟法第九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憲法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 ) EN
大法官、律師及書記官於憲法法庭執行職務時,應服制服。
前項人員之服制及法庭之席位布置,由司法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