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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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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行政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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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法規名稱:
各級行政法院辦案期限規則
第 1 條
本規則依行政法院組織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行政法院組織法
(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
EN
第 46 條
行政訴訟之裁判,應規定期限,其期限由司法院定之。